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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3-12-3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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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学院团委

各学院(部)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按照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体安排,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要求,我校2023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将于1月集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及方式

2023年“对标定级”工作将于2024年1月开始,1月15日前完成。以线下开展为主,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二、开展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参考标准

2023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工作步骤

1. 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1月8日前)。对标自评包括:学院团总支对标自评;班级团支部对标自评。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填写《学院团总支“对标定级”自评表》《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附件3),完成自评定级。

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具体操作流程:对标定级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组织管理”-“对标定级”中记载

2.复核认定(1月15日前)。

复核认定包括:

1.学院党总支对学院团总支对标自评情况进行复核认定;

2.学院团总支对各班级团支部对标自评情况进行复核认定。

结合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签署审核意见,完成复核认定填写《XX学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复核认定汇总表》(附件4)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上级团委在“智慧团建”-“组织管理”-“对标定级”-“结果复核”中审批通过。

团员教育评议和对标定级团支部录入完毕后,需要上级团委审批才算完成此项工作。此次因系统设置原因团支部成立1年以上方可评五星级、四星级团支部(目前只能参评三星级及以下)。

3.提示:1)团支部先录组织生活会,再录团员评议激励经上级团委审批,系统更新识别后,再录入对标定级。(对标定级需等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更新识别后方可录入)。(2)录入对标定级时不能有空壳团支部、不能未录入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

4. 抽查评估(1月20日完成复核认定后,学校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将“对标定级”工作进行总结反馈。

五、实施要求

    (一)高度负责,有序推进。各团(总)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自评,特别注意“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指标核查校验工作,要主动向上汇报、接受指导,要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树牢导向,形成机制。“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团内激励约束的主要依据。基层团总支要在本地本单位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可推荐参评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和“五四先进团(总)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可推荐参评年度省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及其团支部书记不得参评年度团内荣誉。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 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 2 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三)总结报告。各基层团总支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部署,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完成率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024 年1月15前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请于1月15日(周四)下午16:00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行政楼10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学院团总支“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

2)《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3);

3)《学院“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4);

4)本学院“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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