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 学生会、学生社团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和渠道,也是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更有效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生会、学生社团中的思想引领作用,增强学生会、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向心力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在学生会、学生社团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建立条件 (一)申请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的组织必须是经学校团委每年公示、批准在册的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原则上应建立功能型团支部。 三、功能型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成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二)学生会团支部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属于功能型团支部,支部成员的团组织关系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仍隶属于行政班级团支部。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等,功能型团支部不具备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收缴团费、接转组织关系、推优入党、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等功能。 四、组织设置 功能型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支部党员担任,一般为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或社团负责人; (一)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应在所属团总支的指导下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其成员应涵盖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支部可根据团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团小组。 (二)功能型团支部应设立团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如支部团员人数众多,可增设1名副书记,具体工作由团总支进行指导。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三)功能型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团总支指定,并报校团委批准。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纳入学校团干部培训体系。 支委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热爱党,热爱祖国; 2.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一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功能型团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包括: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团组织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监督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 (三)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功能型团支部建立程序 (一)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向团总支提出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申请; (二)各团总支收到建立团支部申请后,需在三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三)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 (四)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向团总支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 (五)各团总支向报校团委批准; (六)校团委批复。 六、工作要求 (一)把学生会、社团社员青年的发展置于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整体框架中,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推进社团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以广大团员青年为中心,以学生会、社团为活动平台,构建城建青年的第二课堂生活。 (二)上下联动抓好专项团建工作,突出关键领域,以管理规范学生会、社团发展为重要内容,以“循序渐进、示范推动、分类指导、稳步发展”为主要方式,集中开展在学生会、社团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工作,推进我校团员青年凝聚向上,加强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三)各二级团总支须认真指导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功能型团支部数量、人员构成及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选,并征求所在单位党总支(支部)意见。 (四)业务指导单位为党政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指导学生社团设立功能型团支部,并由业务指导单位具体指导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学生会团支部和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后,须于12月27日17:00前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学生会(社团)组织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登记表》(附件1)和《XXXX学院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并加盖所属团总支公章交到岱德楼101。 共青团青岛滨海学院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